Archive for 02月, 2007
什么逻辑
(2007-02-25)
在无忌上看到这么个贴子,本来是讨论照片版权的问题,结果扯到LZ拍片的行为也不是守法行为上去了,甚至还有人扯到用的Windows是不是正版的话题上——还好我用的Windows是正版,不然碰到这样的问题还真不好出来说话。
我觉得这些人完全是逻辑混乱。
不管这个LZ拍照片的行为是不是守法,但他的照片版权并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影响,那些网站侵权就是侵权。微软也一样常有版权官司,难道我们可以因此说:
你微软不是一样侵权,凭什么管我用盗版?
即使是罪犯也同样拥有未被法律剥夺的应有的权利。
BTW:那个贴子貌似离题越来越远了-_-|||
还是不喜欢Google Reader
(2007-02-27)
最近Bloglines的速度实在是慢得可以,终于忍不住把分类全改成英文的,再导出OPML,再导进传说中的Google Reader——GR不支持中文分类的问题到现在也还没有解决。
试用了一上午,感觉很是不爽,而且速度也未感觉比Bloglines快多少,有时也会出现Loading半天不出来的情况。
最主要的不爽还是功能上:
首先,每个Blog都只有标题,没有作者名——有些Blogger就喜欢隔三差五的改标题,我哪里认得那么多。
其次,每篇Post都只有上次GR更新时间——注意,是GR更新的时间,而不是Post更新的时间。GR什么时候去重读Feed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想知道作者是不是修改过Post。
第三,大致看过以后,还要点一下Mark all as read才能标记为已读。
暂时就这几点,不过已经足够了。虽然GR有一些如Tag之类的实用功能,但是不能满足我的基本要求,那我还是继续用Bloglines比较好。
BTW:后来跟令狐讨论了一下。
他认为第一个问题可以通过自己修改标题实现,但对于我来说,300多个Feed,大部分都要改,太麻烦。
第
三个问题他认为GR比BL方便,因为他经常需要回头去重读,如果像BL那样自动Mark all as
read的话,回头重读需要作一次Session过滤;我的情况不同,很多Feed我只需要大致扫一眼就可以了,很少需要回头重读的——需要的重读的
Item我会收到365KEY里或者设置Keep new,所以GR这种方式对我来说不够方便。
对于Tag功能,我们都认为很实用,其实很早之前我就希望BL能提供这样的功能,甚至有想过自己写一个RSS网站——那时最想的就是搞到当年那个ToPim的源码,不过想想而已,还不知道人家的代码写成什么样呢,不一定会改。
还有GR的Share功能,可以按Item输出,相当于一次重烧,这时的用户成了一个编辑。这比BL的按Feed作public要好很多。
十年
(2007-02-19)
前一阵新浪在搞新浪论坛十周年的活动,把一帮老家伙整得个个怀起旧来。我泡论坛的时候没有那么长,是九八年末才开始的。那时的新浪论坛还叫四通利方
论坛(域名是www.srsnet.com),我在其中的程序员论坛混了一阵,可惜那里人气太差。后来有了CSDN以后,我就转到CSDN去了。
对于十年前发生的那么多事情来说,新浪论坛根本算不上什么事。随便就可以列出一堆的大事:香港回归、我老家地改市、我所在的水泥厂正式点火投产、我取得职称(最低级的那种)……哪个都比新浪论坛要大件。^O^
现在,我想记录的只是十年前的2月20日早上发生的事。
那时我所在的水泥厂还在建,所以我们也都是上白班,还没有三班倒。和我一起在那个厂里工作的还有三个同学,我们四个人住在一间宿舍里。我在西侧的上铺,下铺是阿六,对面是阿伦,阿伦的下铺是种子。
种子一向起得早,那天也不例外,一早便起了去水房洗潄。我被闹钟吵醒后习惯性地打开收音机,准备起床。阿六已经起来了,正在把牙刷什么的往脸盆里装。阿伦翻了个身,还不想起来。一切都与以往的每一天没有什么不同。
但是很快我就发现还是有所不同的,因为这时收音机里传出来的不是《新闻和报纸摘要》,而是哀乐。我心里立即产生不祥的预感,而这种预感很快就被证实了。我一下子坐起来,跟阿六和阿伦说:
“邓小平逝世了!”
他们都不相信。
我便把收音机的音量开到最大,正在这时,种子也洗完回来了。我们就这样一起从收音机里听到了这个历史性的事件。
十年后的今天,我依然记得那样的一个早晨。
[上周八卦]2007-02-25
200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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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春晚零点报时 视频_播客_个人多媒体 土豆网 #
春晚的黑色三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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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晚零点报时之前主持人为何语无伦次? – 董路 – 新浪BLOG #
专业^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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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三十六个 at 《槽边往事》—比特海日志 #
答案是:根本就不应该有什么审查委员会。无分级而有审查,这本身就是个笑话。 -
猪年顶风说猪 | 奇迹笔记 #
什么事情都是这样,越不敢提,就越成了禁忌,以后一提反而更出错。防民之口,越防传的反而越斜呼。 -
素质(by 苏丝黄) – 思维的乐趣BLOG #
注意你的素质,素质。^O^
2007-2-24
[上周八卦]2007-02-18
200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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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不是无代价的 — 评抗美援朝 – 萨苏 – 新浪BLOG #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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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十个人(by 黄一琨) – 思维的乐趣BLOG #
这些人组成了一个时代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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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去屠宰场解救大肥猪呢?(by 赵勖予) – 思维的乐趣BLOG #
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却硬要说自己保护动物爱护动物,那就不是善,而是最大的伪善。 -
从中国春运谈起 #
在中国经济学家张曙光看来,恰恰是中国目前“只允许劳动力自由流动、不准许人口自由迁徙”的做法,导致了每年春运火车站内万头攒动的“盛景”。张
曙光所定义的“人口自由迁徙”,就是指合法的长期迁居。他建议中国废除造成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户籍制度。“一旦允许农民工迁入城市和发达地区定居,成家
立业,很多人就不会再劳民伤财回老家过年,春运问题不解自消。” 张曙光如是说。 -
中国小企业家的困境 #
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1999年有3160万家企业被列为“私营”企业,而到了2004年,这个数字变成了2350万家,在一个被认为发展迅速的时期,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
2007-2-11
拜个早年
明天回厦门喽。
想到那边有个MM……手里的D200,我的口水就涛涛不绝啊。^O^
最近黄金大涨——从上月最低接近600涨到现在的670,股市大涨——今天上证综指跳空高开直接突破3000点大关——年前的经济形势一片大好。
BLOG暂停更新,年后再说。
大家
恭喜发财!!!
一道数学题
起因是这张照片。
一周前我在世纪公园拍到了这张照片,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当时手里的机器上装着的是标头,当我看到太阳时,在那楼顶上还可以看到整个太阳。等我用几十秒时间换上长焦镜头后再拍,就是上面那个样子了。
于是我想到一个问题:太阳从整个可以看到,到整个落下去看不到,需要多少时间?
一个简化的模型是:把地球看作一个小圆,太阳看作一个大圆,按地球24小时转一周计算,就是两个圆的内公切线和外公切线在地球上的切点与地心之间夹角A除以圆周再乘以24小时。
之所以要说是简化的模型,是因为地球自转轴相对于公转平面的夹角不是垂直,并且在不同的纬度上自转圆大小也不同。但影响最大的还应该是空气的折射,随着太阳位置与地平面夹角的减小,折射率会变大,也就意味着看上去太阳下落的速度会比实际的要快。
都考虑就太复杂没法做了,所以还是简单点来。
已知数据有:
地球半径r=6378km;太阳半径R=696000km;日地距离D=149600000km
(图懒得画,从略)
由基本的几何定理可以导出,内公切线与外公切线的夹角等于地球转过的角度。
再因为,地球半径远小于日地距离,故忽略不计,则可以得到一对直角三角形。
得方程:
sin(A/2)=R/D
解得:
A=arcsin(R/D)*2=0.00930484640149(rad)
故时间为:
t=A/(2*pi)*24*60*60=127.950822677(s)
也就是说,大约2分钟多一点点的时间。
要是算上自转倾角,纬度,大气折射三个因素,实际上只有大约一分钟的时间。
所以说,好机会都是以秒为单位计算的,快一秒或慢一秒就完全不是一回事了。
婚介2.0
正好最近在研究长尾与电子商务的课题,就拿这个开涮一把吧。
按照“长尾理论”的说法,长尾之所以出现,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已经进入丰饶经济的时代——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于是需求的差异就慢慢表现出来,结果就是大热门不再大热,小热门层出不穷。
对于相亲这种事情也是如此。
预先作一个假设:把待相的男女双方看作C2C电子商务的买卖双方(与C2C电子商务不同的是,在这里买方同时也是卖方)。
那么,对于过去的传统时代来说,作为买方的双方需求是相近的,同时作为卖方的双方又是同质化严重的——在前网络时代,大家都是读一样的书,听一样的歌,上一样的学,看一样的CCTV。所以那时的交易相对来说成功率比较高,因为需求都集中在大热门的头部。
但是现在的情况不同了,人人都追求个性化,讲究的是差异性。原来在头部的需求渐渐向长尾方向移动,当然供给也在向长尾方向移动——每个人都显得那么的与众不同。
于是问题出现了——那就是剩男剩女的诞生。
应该说,这对于婚介网站来说是一个机会,但遗憾的是目前的婚介网站还都只是e化的婚介所,还在1.0的时代。像百合网(原来叫天仙配)、世纪佳缘……(至于那个靠病毒传播的中国缘就不提了)这样的也都还是基本按照传统婚介所的思路在运作。比如按照身高体重有房有车这样的硬指标来搜索匹配,但是在2.0时代,这种做法实在不是一般的落伍。
当然这对于一部分人仍然是有效的,所以这样也不是不行,只是我觉得按2.0的思路走可能会更好一些。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网站必须是把盈利放在第一位的,而2.0的盈利模式目前还不是很明朗,烧钱办网站的时代早就已经过去了。
曾
经看过马云的一些观点,他认为做电子商务,最重要的是为客户创造价值,只要能为客户带来盈利,那么他也就可能盈利了。我总觉得这话在讽刺易趣——因为易趣
是靠交易费牟利的,所以它千方百计阻止买卖双方直接沟通,以免因为双方网下交易导致他们的交易费流失;但是这样一来无疑会给交易带来很多不必要障碍,使得
一些原本可能达成的交易结果失败了。
看样子这些婚介正在走易趣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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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情人节发了一篇很不厚道的东东,今年要收敛得多了。
网名、实名与马甲
本文纯属概念普及。
前几天看到有人以为自己用实名上网,就比和菜头NB,并且以此嘲笑和菜头是穿着马甲上网。我只能说这个人根本不适合上网来混,因为他连什么叫网名什么叫马甲都分不清楚。
所谓名字,不过是一个人的代号,爱叫什么叫什么,只不过是为了便于别人称呼和区分而已。除了法律上的意义以外,那个印在身份证上的名字并不比别的名字有什么特别优越之处,搞不懂怎么会有人以为用那个名字就会有一种特别的优越感。
做人虚伪的话,名字再怎么真实也没有用。
网名只是特定时期的特定产物。早在中国互联网的WEB诞生初期,用户可以留名的公共场所只有论坛。而不知道从什么年代开始,论坛就有了一个传统习惯,那就是每个人都是用一个网名来出现的。所以那个时代上网的人几乎都是以网名行走网络的。
当然这种情况在国外似乎不常见,可能是因为国内有因言获罪的传统,所以大家才养成了这样一种习惯。
事
实上,时间长了,一个人的网名也就成了他的名字,至少在网络上是如此。比如大家看到猛禽这个名字,立即对应到我这个人,这就行了,何必管这个名字是不是网
名。就像那些在外企的白领,他们在Office里不也都用英文名的嘛,像什么Alex, Bob, Clinton, David,
Einstein…难道能因此说他们上班时不用实名么?最关键的还是看这个人如何对待这个网名,是不是像鸟儿爱惜羽毛那样爱惜这个网名的名誉。
至
于马甲则是这样一种东东,比如你不想让别人知道你是谁的时候,就在常用的网名和实名之外,另外取一个临时的名字,或者干脆就冒充别人的名字。比如我取个名
字叫“路人甲乙丙丁”或者干脆就是“和采头”之类的,然后跑到和菜头的BLOG上留言,这才叫马甲。因为别人看到这样的名字无法与我这个人对应起来,甚至
可能对应到别人头上去。
事实上真要想不让Big brother知道,光穿马甲还是远远不够的。像《李海明网络文章惹祸事件调查》里说到的这位可以怜的仁兄就是,穿 了马甲也照样被抓起来。所以说,马甲不是万能的,还需要有代理——最好用肉鸡。
现在在中国,用实名上网主要是两种情况:一种是够骠悍,另一种是因为实名比较有名。对于前者,要orz一下,比如曾颖。对于后者,也是很正常的,比如徐静蕾——如果她写BLOG是不用实名并且不贴照片的话,谁知道她是谁啊。
按某人号称骠悍的逻辑来说,那么鲁迅、茅盾、老舍、巴金……他们都是穿着马甲的了。
哦,对了,方博士的真名好像也不是叫方舟子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