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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得到消息称,又有一名网友amoiist因为传播严晓玲案被福州马尾警方跨市抓捕(他是16号凌晨在厦门租住的房子里被马尾警方拘捕的)。这已经是到目前为止的第六人。
关于严晓玲案的大致情况见新华网的官方报道《严晓玲“轮奸致死案”谣言平息后的反思》。文中所提到的《严晓玲,她比邓玉娇悲惨一万倍!》一文我也曾经收录在一周8挂里,不过现在此文已经被删除了。坦白说对于原文我原本是持比较怀疑的态度,但是当福州市公安局出来P谣以后,我就觉得这事基本上是真的了。一方面就如《严晓玲“遭轮奸致死失实”的四个悬疑》所说,另一方面自然是所谓的“中国谣言定理”——中国的谣言80%是真的,如果官方出来P谣,那就100%是真的。
我的怀疑理由很简单:如果真是简单的宫外孕破裂致死,家属不可能为此跟司法系统抗争一年多。
而现在,他们开始跨市抓捕了——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证据证明他们跟此案有脱不开的关系。
推土上很多网友对被捕的六人表示声援。连岳提出几点意见:
监督一件具体的事,我喜欢这些原则:1.盯事实,千万别辱及不相干公务员,更别扯所谓的体制问题.2.给对方退路.3.做自己认为该做的事,不鼓动他人,不指望他人.4.当事人权利第一位,别牺牲他们以成就悲情及批判
我很赞同他的这个观点,特别是后两点也是我一直以来的观点。
巧的是刚看到有高人指出力拓间谍门事件是因为澳洲人违反了中国的潜规则,其中也提到“给对方退路”一条。
只是现在警方开始抓捕网友了,他们已经开始堵上对方的退路,那么可以预见的是,他们也将堵上自己的退路。他们的上头如果放任他们这么干,难说不会绝了自己的后路。
他们可以践踏宪法,但不可以违反潜规则——两千年来形成的潜规则背后是血酬定律——有钱出钱,有权有权……有血出血!
还是希望不要出现最坏结果。
下图来自乖乖BLOG图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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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两推(声明,以下内容为CtrlC/V所得,本人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请勿跨省抓捕,谢谢):
QQ是一款将你的详细所在地告诉国安的不错的国产软件,全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抓捕网友事件都有QQ的功劳。
媒体报道 http://is.gd/1AYtQ 称@amoiist被抓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上传了这段视频 http://htxt.it/ZmIB。


#1 by 无能为力 on 07月 17th, 2009 - 18:28
能做的就是在福建公安网上,将连岳的两篇文章作为建议,冉云飞的一篇文章作为投诉发给了他们局长信箱
#2 by Charles Liu on 08月 3rd, 2009 - 10:30
言論自由不能煽動或危害公共秩序. 他不應該以虛假證據指責警察輪姦,並涵蓋了強姦 – 搜查什麼是 “Rokitanski method”. 屍檢經常拿出器關作進一步檢驗.
郭宝锋, 你媽媽叫你不要誹謗警察.
#3 by 猛禽 on 08月 3rd, 2009 - 10:48
@Charles Liu
第一、郭宝锋并没有煽动或危害公共秩序,只不过是转发一篇受害人家属的文章而已,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第二、没有虚假证据,因为根本没有证据,只是家属提出质疑。没有指责警察轮奸,只是家属对警方的调查结论有疑问,并且认为警方有人与那个歌厅有关系。但这也只是家属的意见,郭宝锋只是转发。
第三、拿出器官检验是正常的,但是如果家属对检验结果存在质疑时却不能要回器官寻求其它鉴定途径,这难道没有问题?
第四、警察机关作为国家机构是不能被诽谤的,至于对某些个人的诽谤,那是自诉案件,被诽谤人没有起诉,警方凭什么抓他。
第五、莫非你是五毛?
#4 by Charles Liu on 09月 24th, 2009 - 07:37
@猛禽
I’m American. 0.50 RMB means nothing to me.
#5 by Charles Liu on 09月 24th, 2009 - 07:38
@猛禽
“不能要回器官”? his mother still appealing the case, so the organ is still admitted as evidence.
#6 by 猛禽 on 09月 25th, 2009 - 18:09
原来是美国人。中国的国情显然是不同的,连最高法院的院长(或者是副院长,我记不准了)都曾经对媒体公开承认,中国的司法机关并不被人民所信任。要是在美国,大多数人都信任司法机关的话,也就不会有人去支持所谓的刁民家属了。